她在现代剧里的生态位是都市丽人,漂亮、聪明,穿剪裁利落的套装,走进办公室时能让一屋子的男人下意识停住说话。到了古装剧里,她演得最多的是公主、王妃和权臣家的贵女,眉眼艳丽,脊背挺直,即使跪在皇帝面前,也总让人觉得她不是在俯首,而是在等待对方给出一个足以说服她的理由。
她的美从来不是顺从着男演员产生的。许多女演员与男人对戏时,会本能地收住自己的光彩,让眼神柔软一些,姿态低一些,好使画面里的男女关系显得和谐。王绯嫣却恰恰相反,她越靠近一个男人,越会显出一种压倒性的艳丽,仿佛不是她在配合对方成为故事里的女主角,而是那个男人必须先经得住她的目光,才有资格站在她身边。
“所以我刚开始拍戏的时候,也有人不喜欢我。”王绯嫣对黄曹美说,“说我太强,跟谁都不像一对。后来导演才慢慢发现,不是不像一对,是一般的男人压不住我。”
黄曹美听得忍不住笑起来。“这倒是真的。”
“当时可不算夸奖。”王绯嫣也笑了一下,“不过我不在乎。反正有人不敢用我,也会有人专门来找我。”
她就这样断断续续拍了将近一年。那时她还没有真正成名,只是开始在几个剧组之间有了姓名,片酬算不上高,工作却排得很满,常常一部戏刚刚杀青,下一边便已经通知她去试妆。她忙得没有多少时间回想美国,更没有精力去追问那部始终没有响起的电话究竟意味着什么。
直到有一天,剧组需要与一家规模很大的影视公司接洽。
对方来了几个人,制片、项目经理和两名基层助理。王绯嫣刚拍完一场戏,身上还穿着剧里的大红色长裙,头发高高盘着,眼尾被化妆师描得又长又艳。她一面听导演介绍,一面随意朝那群人看过去,目光落到最后那个抱着文件夹的年轻助理身上时,整个人像被雷劈中一样,突然定在了原地。
欧阳骞。
他穿着一件并不十分合身的灰色西装,胸前挂着公司的工作牌,怀里抱着一叠需要交给剧组确认的文件。比起美国时,他似乎瘦了许多,眼窝也深了一些,头发剪得很短,站在人群最后面,安静得几乎没有人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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